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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201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添加时间:2014年12月31日   来源: 西安建筑工程律师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