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监理概论》:监理工作
7.施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8.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拟定本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拟定、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协助业主拟定工程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
(3)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4)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争议事宜石
9.委托的其他服务
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还可承担以下几方面的服务:
(1)协助业主准备工程条件,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线路等申请或签订协议;
(2)协助业主制定产品营销方案;
(3)为业主培训技术人员。
(四)监理工作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监理控制预期达到的目标。通常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值来表示。
(1)投资控制目标:以年预算为基价,静态投资为万元(或合同价为万元);
(2)工期控制目标:个月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质量控制目标: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及业主的其他要求。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要求选择。
项目监理机构可用组织结构图表示。